为切实强化风险防范,加强一线监管,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市(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大商所持续对期市(期货市场)异常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今年2月份,大商所共处理套保超仓行为5起,其中包含2名客户和1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根据《大商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套保(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其超仓合约开仓交易;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7起,其中自成交超限10起,频繁报撤单超限5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合并持仓超限2起,并对其中1起实控组超仓行为采取限制其开仓10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