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成交撮合原则一般遵循以下两种情况:
1.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2. 停板时,平仓优先,价格优先。
期货撮合成交的原则就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相信您对此并不能很好的理解,接下来我们就集合例子来为大家进行讲解。
假设某一天大豆的2000年5月合约,一位交易者A准备以2099元/吨的价格进行买进50手,而此时有另一个投资者B想以2100元/吨卖出100手,显然这两条指令输入交易系统之后,由于卖价要比买价高,所以是无法成交的,这两条指令就在行情显示器上显示出来,当你看到行情时,你认为2099元/吨的价格太高了,卖出肯定能获利,立即填写指令单,以2099元/吨的价格卖出10手。交易指令输入交易系统后,买卖价格一致,立即成交。这时,你就会等待价格的进一步波动,当价格下跌时,你就可以获利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