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大商所发布了《关于核准首批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的通知》《关于商品互换业务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两则关于商品互换的相关公告,这标志着商品互换业务开始正式迈上征程。本次,有26家机构成为首批商品互换交易商,涵盖5家银行、3家证券公司和18家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
商品互换业务将于本月19日上午9时起开始交易,交易标的为大商所期货品种的期货合约价格和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商品期货价格指数,由客户发起交易需求并与交易商协商,交易商补充完善协议条款,经客户确认后在综合服务平台登记挂牌交易。
早在本月初,大商所就发布了开展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招募工作的通知,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产业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