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只是在进行虚拟数据交易而已”,客户以为他们是在操作期货交易,实际上他们只是在进行虚拟数据交易。我们的目标就是让客户多亏钱…..
虚假期货平台,太可怕了!
“平台稳定、资金安全、和国际盘接轨、低手续费、保证赚钱。”2020年10月,徐先生被一名叫“王慧”(化名)的“期货公司员工”说动,下载了一款可以进行期货交易的软件,并在王的指导下,开始在该软件上入金投资,但一直亏损。同年11月,王又向徐先生推荐了一位更专业的“齐老师”,然而情况依旧没有改善。每当徐先生犹豫生疑之际,“齐老师”总能拿出种种“别人在他指导下翻盘”的证明。徐先生就在这样的游说鼓动下继续投钱。直到2020年12月底,齐、王二人失联,该软件平台也无法正常操作和出金了。至此,徐先生共损失了53万。与徐先生有同样遭遇的多达十余人。经初步统计,十余名投资人损失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50万余元。
这是一起通过虚假期货交易平台诱骗投资人进行虚拟期货交易的诈骗案。2021年1月2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1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我们的目的就是让客户多亏钱”
不知从何时起,市面上出现了一款期货交易平台软件,它号称对接某国际期货交易平台,可以进行黄金、原油、股指等期货交易,被它吸引的客户不在少数。但同时,这款软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与国际盘的连接会有时差,偶尔不稳定以及出入金不自由等等,许多客户对此并未在意。殊不知,藏在这些“小问题”背后的真相让十余名客户损失钱款150余万元,这些资金也从未没有流入过真实的期货交易市场。
这些本就不精于期货交易的客户未曾意识到,这款期货交易平台软件背后有一个完整的团队,但这个团队却没有指导客户敲开期货投资的大门,而是“引导”他们一步步踏入陷阱。自2020年7月起,李某(在重庆被捕,另案处理)利用他人在境外私自搭建的期货交易平台,招募、组建业务团队,雇佣郗某、杨某为客服,康某某、王某某、曹某等人为平台业务员。这些业务员又为平台发展“代理商”池某某、董某某等人。平台为代理商开设账户,由他们去接触客户,以“安全性高”“手续费低”“盈利多”等种种“优势”说动客户在该软件平台进行期货交易。
每一次交易都会产生相应的手续费。按理说,如果客户在平台上赚得越多,那么后期的投入就可能越多。然而,“我们的目标就是让客户多亏钱。”该平台业务员康某某却如是说。
“客户只是在进行虚拟数据交易而已”
事实上,该软件根本是一个虚假的期货交易平台,并不能真实地进行期货交易,只是引用了正规盘的行情数据而已。客户的所有交易都是平台的技术人员通过软件模拟出来的,根本没有真实发生过,资金也从来没有流入真正的国际期货市场。
那客户的钱到底去了哪里?其实一直都在代理商的私人帐户里。平台早就和代理商谈好,客户的资金明面上“进入”国际期货市场,实则进入代理商名下的账户。当客户入金开始,平台和代理商的“深度合作”也就开始了。
由于该平台引用正规的外盘数据行情,所以客户未能及时察觉异常。后台操作人员“顺势”根据正规的外盘数据行情的实时波动来操作产生“盈亏”。但无论如何“盈亏”,钱都是在代理商的账户里,而不是在国际期货市场。客户以为他们是在操作期货交易,实际上他们只是在进行虚拟数据交易。
此外,即便显示“盈利”,代理商也会尽量不让客户“出金”,而是继续留在平台操作。为了让钱一直留在代理商的账户里,平台还设置了规则——必须由代理商审核,否则客户无法自由出金。这一点被害人之一的田女士也予以证实:“平台上的指数涨了以后有好几次我想平仓,但是就是出不了金。”她问客服为什么,客服以客户操作不当、平台延迟、系统升级、系统卡顿等理由搪塞。
“客户的钱一定得‘亏掉’才行”
虽说钱一直在代理商的账户,但只有让客户“亏损”,钱才能顺理成章地真正进入了代理商的腰包。“客户一定得‘亏损’,代理商和平台才算真正把钱握在手里。”无论是代理商还是平台方对这一点的认知都很清醒——客户在平台上操作期货交易“亏损”的钱和所谓的“手续费”就是平台和代理商的利润。
怎么让客户“亏损”?平台的客服人员会配合代理商,按照代理商的要求,用调整代理客户的交易手续费、保证金、爆仓率、隔夜保证金以及修改强行平仓时间等方式来让客户产生“亏损”,并由代理商控制客户出入金。这样一来,客户的交易资金很快会被“消耗”,而客户则以为自己的资金是在国际期货市场里亏掉了。
“我们看准时机让客户提前爆仓或强行平仓,直接亏损不给他(她)翻盘的机会。”说到快速加大客户的亏损,平台和代理商可谓“毫不手软”。客户“亏损了的资金”将被平台和代理商瓜分。
虽然忽高忽低的手续费、突然出现的爆仓或强行平仓也会让客户们感到迷惑和不安,但代理商和平台自有一套话术应对,比如平台不稳定、平台数据有滞后性、日后会返还资金等等。这些投资的客户一来本身并不精于期货投资,二来存在“越是亏损,越想回本”的心理,于是仍将资金投进去。
“你说你们是对赌关系,客户知道吗?”
有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振振有词”:“客户和代理商其实就是对赌的关系,客户输掉的资金就是正常亏损啊。”
“客户知道他跟你们是对赌关系吗?知道你们是虚假的期货交易平台吗?你们具有兑付能力吗?”面对检察官的一连串发问,犯罪嫌疑人渐渐低下了声:“那他们肯定是不知道的,否则就不会投资了。”
本案中的平台为虚拟盘,即资金根本没有进入真实的交易市场,但客户均被误导,以为资金进入真实市场交易。其次,本案存在平台调低手续费吸引客户的行为,又通过一系列人为手段加快客户的资金内耗,之后与代理一起对手续费及客损分成。此外,本案中的“代理商”也不无辜,他们向客户虚构了平台的真实性,又隐瞒了入金资金实际到个人账户的事实,更对平台通过调整后台数据加快客户的资金内耗的行为心知肚明。部分代理商还有冒充分析师反向诱导、冒充女性吸引客户、持客户账号代为操作的行为。
▲ 检察官说法 ▲
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种类颁发许可证。”想要投资期货,必须通过依法设立的期货公司进行;想咨询,也要找依法设立的期货投资咨询公司。任何未经批准开展的期货投资业务均系违法,存在重大的投资风险。更需要警惕的是,有的非法期货交易平台名为期货,实为诈骗,一旦陷入就可能血本无归!
期货交易本来就是高风险活动,若要投资,必须要先做好“功课”,绝不能相信互联网上任何所谓“投资专家”“国际盘”等看似“高大上”的噱头!(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