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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广州设立或参股期货公司

据商务部网站10日消息,商务部印发《广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其中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广州市设立或参股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经营范围。

其中,金融服务领域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银行账户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广州市设立或参股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经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赴境外发行绿色债券,联合港澳探索开展大湾区气候投融资合作,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建设期货交割库,加强期现货联动,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

具体来看,主要任务和措施方面,《总体方案》要求,一是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二是推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两业”融合发展;三是促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在重点园区和平台示范发展;四是优化服务业开放发展的体制机制;五是加强服务业开放发展的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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