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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期货公司因违规行为收到警示函

中国国际期货公司因年报披露、公司治理及审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于2024年7月25日发出的警示函。具体违规事项包括: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和年度风险监管报表等资料,违反了相关期货公司年度报告、风险监管报表编制与报送以及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时间晚于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实际开展时间,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此,中国国际期货公司被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享有法律救济途径,如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和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外,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以及北京国枫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评估人员,也因在中国国际期货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评估项目中存在问题,被北京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中国国际期货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10亿元,中期集团和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其第一大和第二大股东。综上所述,中国国际期货公司需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同时相关审计和评估机构也需加强执业质量,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