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瑞达期货的罚单,综合而言,主要是该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内部控制不健全,在开展互联网营销业务过程存在五个问题。一是个别员工在取得期货从业资格证之前从事期货业务活动;二是部分宣传营销内容片面宣传;三是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模式不规范;四是部分宣传营销内容审核留痕不到位;五是个别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员工违规开展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
瑞达期货近年来因违规行为多次收到监管部门的罚单,以下是对其违规罚单的详细归纳:
一、海南证监局罚单(2024年4月)
违规内容:
- 客户信息管理不当。
- 互联网业务管控不到位,对客户反映的情况未进行核实处理和报告,互联网渠道客户信息管理机制缺失。
- 营销人员管理和考核机制缺失,人员招聘、员工档案审查和管理、岗位分工、营销人员客户归属分配和薪酬计算混乱,廉洁从业管理不足。
- 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风险测评环节未全面考虑客户信息并审慎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未关注客户短期内提升风险等级且前后问卷中关键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处罚措施:
- 瑞达期货海南分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分公司负责人陆丽丽、副总经理李敏、业务主管贺小龙因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二、厦门证监局罚单(2024年8月)
违规内容:
- 互联网营销业务内部控制不健全。
- 个别员工在取得期货从业资格证之前从事期货业务活动。
- 部分宣传营销内容片面宣传。
- 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模式不规范。
- 部分宣传营销内容审核留痕不到位。
- 个别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员工违规开展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
处罚措施:
- 瑞达期货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 总经理葛昶、首席风险官杨明东被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 互联网机构部经理陈培琛和合规总监费飏被采取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三、总结与趋势
瑞达期货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互联网业务管控、营销人员管理、适当性管理等方面,这些也是当前期货行业监管的重点领域。随着期货行业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合规经营已成为期货公司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对于瑞达期货而言,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确保业务活动符合监管要求,以维护公司的稳健运营和良好声誉。
此外,从整个期货行业来看,互联网营销作为期货公司获客的一种主流方式,虽然带来了巨大流量和潜在客户,但同时也带来了合规风险。因此,期货公司在开展互联网营销业务时,需要更加注重合规性管理,确保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片面宣传和误导投资者。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合作管理,确保合作模式合规、透明,降低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