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面临主要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
尽管期货公司受制于目前的法规条件,并不能如其他机构一样全方位开展场外衍生交易业务。但在过渡时期,期货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的风控体系建设依然是业务开展的重要前提。
在管理层尚未对期货公司场外衍生品交易制定相关业务指引时,期货公司可通过基础衍生品交易叠加产品封装的方式介入。因此,业务的风控也应在衍生品交易和产品两个层面进行。一般而言,产品层面的风控基于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已相对成熟。基础的场外衍生品交易的风控则需要期货公司对交易中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分类,并采取不同措施应对。
信用风险:有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标的价格、波动率等相关因素的变化以及未能及时对冲导致的潜在损失。运营风险:是指公司开展业务时,可能发生人员、系统、流程等方面失误,导致交易出现异常状况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因公司的投资及融资行为和资金头寸管理不善,而出现资金不足,资金交收失败的风险;或者由于公司持仓量较大而市场需求不足导致不能以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和平仓,从而产生亏损的风险。
在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尚未推出针对期货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的风险管理指引的情况下,期货公司同样可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在2013年所发布的《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建立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其中,包括通过适当的方法或模型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履约保障机制和交易对手授信管理机制;建立评估衍生品交易市场风险的模型,对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量化,形成一整套的风险指标体系,设立市场风险限额并进行持续评估和监控等一系列风险监控措施。
特别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指引》提出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风险限额,如敞口限额、集中度限额、敏感性限额、风险价值(VaR)限额、风险预警限额和止损限额等方法,并明确限额处理流程,严格监督相关限额制度的执行情况。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对所开展的衍生品交易进行风险对冲时,应充分考虑流动性风险状况对风险对冲效果和业务持续运行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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