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的股票可以B转A?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4)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其所折股本数的比例不得超过20%; (5)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6)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发行股本超过4亿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 (7)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8)近3年连续盈利等。 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B股股票的条件   (1)根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第8条,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③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 ④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35%。 ⑤发起人出资总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⑥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其拟向社会发行股份的比例达15%以上。 ⑦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在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⑧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最近3年连续盈利。   (2)根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第9条,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时,除应具备上述①、②、③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所得资金的用途与募股时确定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②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③公司从前一次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④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有企业改组或者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公司,可以连续计算。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增加资本,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时,还必须符合募集设立公司申请发行B股时关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比例的要求。   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新股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满3年,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利息;   3、公司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率; 5、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6、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发起人认购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7、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达到股本总额的25%以上(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向公众发行的股份达到股本总额的15%); 8、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9、发行前1年末,净资产占总资产中的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但是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要满足证监会规定的合规性要求,如2003年9月证监会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3]116号)。  股票按照发行对象的不同和上市地区的不同,分为A股,B股和H股。A股是供我国个人或法人买卖的、以人民币表明票面价值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B股和H股是专供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买卖的,以人民币表明面值但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2001年起,也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取得的外币买卖)。B股在深圳、上海上市,H股在香港上市。   我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千人千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上市推荐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本所会员资格;   (二) 从事股票承销工作或具有本所认可的其他资格一年以上且信誉良好; (三) 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 负责推荐工作的主要业务人员熟悉本所有关上市的业务规则。   符合以上条的会员应当每年向本所提出资格申请,经本所审查确认,取得上市推荐人资格。会员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股票承销业务的处分的,本所相应暂停或取消其上市推荐人资 格。   会员向本所申请上市推荐人资格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 申请书; (二) 会员资格证书; (三) 承销资格证书或本所认可的其他资格证书; (四) 主要业务人员简历; (五) 最近一年上市推荐业务的情况; (六) 上市推荐协议书,须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发行人情况调查表; (七) 本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上市推荐人应当与发行人签订股票上市推荐协议,明确双方在申请上市期间及上市后一年内的权利和义务。股票上市推荐协议应当符合本规则和股票上市协议的有关规定。 上市推荐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确认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   (二)确 保发行人的董事了解法律、法规、本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规定的董的义务与责任;   (三) 协助发行人申请股票上市并办理与股票上市相关的事 宜; (四) 提交股票上市推荐书;   (五) 对股票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核实,保证股票上市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六) 协助发行人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七) 协助发行人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保密制度; (八) 本所规定的上市推荐人的其他义务。 上市推荐书 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发行人的概况; (二) 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三) 发行人与上市推荐人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及存在何种关联关系;   (四) 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发行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五) 上市推荐人认为发行人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和存在的问题; (六) 上市推荐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上市推荐人应当保证发行人的上市申请文件、上市公告书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上市推荐人不得利用其在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章 股票上市的申请、审查与信息披露 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发行人方可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上市。   发行人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七号《上市公告 书的内容与格式》编制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提出上市申请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 上市申请书;   (二) 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发行的文件及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上市报材料; 上市推荐人出具的股票上市推荐书;   (四)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发行人全部资本的资报告(包括实物资产所有权已转 移至上市公司的证明文件); (五) 股票发行后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 (六) 历次股东大会决议;   (七)股 票发行后公司设立或变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 上市公告书;   (九) 发行人拟聘任或已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的资 料;   (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的报告; (十一) 确定公司股票挂牌简称的函; (十 二) 公司全部股票已托管的证明文件; (十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票上市的优点:无论就走完上市过程还是成为上市公司,上市都具有很多优点。其中最重要的包括获取资金、赢得声望、价值重估和流向所有者的财富转移。上市的首要优点包括: 1、获取资金   上市最明显的优点就在于获取资金。非上市公司通常资金有限,也就意味着他们为维持自身运营提供资金的资源有限。   需要筹资的公司能够通过上市获得大量的资金。通过公开发售股票(股权),一家公司能募集到可用于多种目的的资金,包括增长和扩张、清偿债务、市场营销、研究和发展,以及公司并购。   不仅如此,公司一旦上市,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权再融资或定向增发(PIPE)再次从公开市 场募集到更多资金。 2、形象和声望   上市可以帮助公司获得声望和国际信任度。伴随公司上市的宣传效应对于其产品和服务的营销非 常有效。而且,受到更多的关注常常会促进新的商业或战略联盟的形成,吸引潜在的合伙人和合并对象。从私人公司向上市公司的转变还会增进公司的国际形象,并为顾客和供货商提供与公司长期合作的信心。一个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国内获得显著的品牌认同。 3、价值重估   上市公司的估值往往比私人企业高。上市会立刻给股东带来流动性,从而提高了公司的价值(注意,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透明和公司治理的要求也有助于提高其估值)。例如,当中国工商银行尚未上市时,高盛买下其一部分股权的成本是工行账面价值的1.22倍。当工行上市后,其股票市值达到了账面价值的2.23倍,公司的估值几乎翻了一番! 4、流动性增强   私人公司的所有权通常不具备流动性而且很难出售,对小股东而言更是如此。上市为公司的股票 创造了一个流动性远好于私人企业股权的公开市场。投资者、机构、建立者和所有者的股权都获得了流动性,股权的买卖变得更加方便了。   尽管流动性可以提升公司的价值,但是这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注册权、锁定限制和持有期等。例如,典型的经营者和建立者会面对各种限制,不允许他们在公司上市后的若 干个月内将股权兑现。流动性还为公司将增发股份卖给投资者进行再融资提供了更大的机会,帮助公司的负责人排除个人担保,为投资者或所有者提供了退出战略、投资组合多样性和资产配置灵活性。 5、薪酬和人力资本   上市公司可以使用股票和股票期权来吸引并留住有才干的员工。股票持有权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并阻止员工离开公司而成为竞争者。如去年上市的阿里巴巴、巨人网络等中国企业,因员工持股而创造了数千名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还有数名亿万富翁。 6、公司治理   决定上市的私人公司需要重新审查其管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内部规范和程序的建立以及对公司治理标准的坚持最终会使公司管理更好、更加成功。执行内部控制并坚持严格的公司治理标准的公司将获得更高的估值。 7、合并及收购   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场和估值一旦建立,就具备了通过交易股票来收购其它公司的优势。通过股票收购相对其它的途径更为方便和便宜。由于具备了回公开市场进行再融资的能力,上市公司为现金收购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也更强。上市也使其它公司更容易注意到本公司,并对与本公司的潜在的整合和战略关系进行评估。 8、退出战略和财富转移   公司股票所处的公开市场也为最初的投资者和所有者提供了流动性和退出战略。上市也使人们在心理上更容易认同公司在财务上的成功,这无疑是个额外的好处。上市可以增加公司的股票持有者的个人净资产。即使上市公司的持股人不立刻兑现,能够公开交易的股票也可以用作贷款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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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豆粕 回复:

一般前提是股价差越来越大,没有做到同股同权才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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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找我 回复:

您好,就是将B股转成A股,目前有许多股票同样的名字下即有A股,又有B股,但股价相差越很大,没有做到同股同权,最终AB股会通过某种方式实现合并,都用人民币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