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按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然承兑,等到汇票到期时履行付款义务的保证文件。简单的说就是到约定的时间才能去银行取钱。具体细节可以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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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男 回复:
你所说的所谓买方远期,这就是“假远期”:对卖方而言是即期,但买方却远期,也就是说他不必即期付款赎单,而是开证行垫款给卖方。然后,等到远期汇票的日期到了之后,买方再把钱还给开证行,并支付利息。
从中可以看出,买方利用了开证行的资金。
这就是为啥他不干脆开出即期信用证的原因!说白了,就是开证行给买方的一种信贷融资。开证行垫资但挣了利息,买方支付了利息但获得了资金周转,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