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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仓储公司和货主(借款人)签订仓储保管协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护要求。货主将货物送往指定仓库,仓库经审核确认接收后,开具仓单;
2、货主以仓库开具的仓单为凭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以减少风险为前提对仓单进行审核;
3、货主、银行和仓储公司三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合作协议。货主将仓单出质背书登记交银行;
4、仓储公司同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确定双方在合作中各自履行的责任;
5、仓单审核通过,在协议、手续齐备的基础上,银行向货主按货物价值的约定比例发放贷款;
6、货物质押期间,由仓储公司按仓储保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监管,货物的使用权归银行所有,仓库只接收银行的出库指令并按指令将货物出库;
7、货主履行同银行约定的义务,银行解除仓单质押,并将仓单归还货主;
8、如若货主违约,银行有权处置质押在仓库的货物,并将处置指令下达给仓储公司;
9、仓储公司接收处置指令后,依据货物性质,对其进行拍卖或回购,来回笼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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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啦-5级期货达人 回复:
仓单质押的操作模式、流程: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帐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专用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 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 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帐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帐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