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棉运达交割仓库指定货位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客户承担;从指定货位到装上车、船(汽车、火车、轮船)板的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
交割商品出入库费用收取标准,每年由各交割仓库申报,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后公告执行;当年度没有公告新标准的,沿用上年度标准。
各品种出入库费用、交割手续费、仓储费及检验费等标准由交易所公告。
自标准仓单注册之日起至交易所开出《提货通知单》前一日止,交易所代交割仓库收取仓储费,交易所在每月第一个交易日按月计算划转上个月发生的仓储费;交易所代收之外的费用,交割仓库直接向货主收取。
棉花包装物不另行计价。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市场变化,交易所需要调整有关费用标准时,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