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主要包括筹备阶段,审核阶段,发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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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狂人 回复:
停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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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顾问-高经理 回复:
你好,1、停牌申请
2、(发行对象为下列人员的,在董事会召开前1日或当日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细则12条》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3、董事会决议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4、向深交所报送文件并公告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下列文件并公告:
5、股东大会
6、保荐人保荐、向证监会申报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8、刊登发行核准公告
上市公司提交的上述文件经深交所登记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刊登发行核准公告。
9、办理发行认购事宜
10、办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荐人保荐
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上市公司应申请办理上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