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股期权开户条件和规则是什么?

一、参与期权
1、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有什么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三)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六)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普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有什么条件?要带什么资料?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相关业务人员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要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期权测试证明(即在上交所网站上的考试成绩)、净资产证明(加盖公章的最新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距申请日期不超过3个月的月度资产负债表)。
二、委托与申报
1、期权合约的交易时间?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其中,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其余时段为连续竞价时间。
2、申报规则:
(1)买卖类型包括:买入开仓、买入平仓、卖出开仓、卖出平仓、备兑开仓以及备兑平仓等。
(2)期权买方应当支付权利金;期权卖方收取权利金,并应当根据本所及中国结算的规定交纳保证金。
(3)投资者进行买入平仓委托的,须持有相应义务仓。买入平仓的委托数量超过所持有的义务仓的,该笔委托无效。
(4)投资者进行卖出平仓委托的,须持有相应权利仓。卖出平仓的委托数量超过所持有的权利仓的,该笔委托无效。
(5)投资者进行备兑开仓的,应当先提交合约标的备兑锁定指令,将其证券账户中的合约标的提交为用于备兑开仓的证券。本所实时锁定相应数量的备兑备用证券,锁定后的备兑备用证券不得卖出,仅可用于备兑开仓或者解除备兑锁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得被指定为备兑备用证券。
(6)当日买入的合约标的,当日可以用于备兑锁定。当日锁定的备兑备用证券,当日未用于备兑开仓的,当日日终自动解除锁定。
(7)备兑开仓时备兑备用证券数量不足的,该备兑开仓指令无效。
中国结算于每日日终根据投资者备兑开仓的持仓情况,对投资者证券账户中相应数量的合约标的进行备兑交割锁定。
合约标的发生除权、除息导致期权合约单位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合约单位计算该合约对应的备兑证券数量。
(8)备兑开仓的合约进行平仓后,当日可以提交备兑备用证券解除锁定指令;当日未提交的,于当日日终自动解除锁定。
接受备兑备用证券锁定与解除锁定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9)当日解除锁定的备兑备用证券当日可以卖出,但当日买入的合约标的、当日备兑锁定后又解除锁定的除外。
当日买入的合约标的,当日备兑锁定后又解除锁定的,当日可以用于交易所交易基金的申购或者赎回,但不得卖出;当日申购的交易所交易基金,当日备兑锁定后又解除锁定的,当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实行日内回转交易的合约标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10)本所于每日日终,对同一合约账户持有的同一期权合约的权利仓和义务仓进行自动对冲,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同时持有备兑开仓与保证金开仓的义务仓的,优先对冲保证金开仓的义务仓。”
(11)每个交易日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以及14:59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本所不接受撤单申报;其他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所确认方为有效。”
(12)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为张。期权交易的申报数量为1张或者其整数倍,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张,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张。
(13)合约标的为股票的,期权交易的委托、申报及成交价格为每股股票对应的权利金金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合约标的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期权交易的委托、申报及成交价格为每份交易所交易基金对应的权利金金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01元人民币。
4、期权合约涨跌停价格的计算公式?
(1)合约涨跌停价格=合约前结算价格最大涨跌幅
(2)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3)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4)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5)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三、竞价与成交
1、期权竞价交易采用什么竞价方式?
期权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2、期权竞价交易按什么原则成交?
(1)期权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接受的申报优先于后接受的申报。
(2)连续竞价交易时段,以涨跌停价格进行的申报,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平仓优先的原则为:以涨停价格进行的申报,买入平仓(含备兑平仓)申报优先于买入开仓申报;以跌停价格进行的申报,卖出平仓申报优先于卖出开仓申报。
3、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依次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四)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以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五)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以最接近前结算价格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六)仍有两个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以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一)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二)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三)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4、期权合约在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是否参与复牌后的交易?
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合约复牌后的交易。
期权合约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按照集合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进行撮合。
5、期权交易实行熔断制度,熔断标准是什么?
连续竞价交易期间,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上涨、下跌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该合约最小报价单位5倍的,该合约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交易阶段。集合竞价交易结束后,合约继续进行连续竞价交易。
6、熔断制度的注意事项:
(1)期权交易达到熔断标准进入集合竞价的,市价剩余转限价申报中尚未成交的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格转为限价申报,进入集合竞价。
(2)全额即时限价申报以及全额即时市价申报如果全部成交将导致期权交易达到熔断标准的,则该申报为无效申报。
(3)期权交易在11:27至11:30之间达到熔断标准进入集合竞价的,在11:30前未完成的集合竞价阶段,延续至13:00后的交易时段继续进行。
(4)期权交易达到熔断标准进入集合竞价阶段时,该集合竞价阶段的最后1分钟内,本所不接受撤单申报;期权交易在14:54至14:57之间达到熔断标准的,直接进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收盘前1分钟内不接受撤单申报。
(5)期权交易达到熔断标准进入集合竞价阶段时,合约标的停牌的,期权交易相应停牌;合约复牌时,已接受的申报按照集合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进行撮合,此后合约进入连续竞价交易。
四、股票期权合约
1、股票被选择作为合约标的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一)属于本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
(二)上市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最近6个月的日均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日均波动幅度的三倍;
(四)最近6个月的日均持股账户数不低于4000户;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交易所交易基金被选择作为合约标的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一)属于本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
(二)基金成立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最近6个月的日均持有账户数不低于4000户;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期权合约条款主要包括哪些要素?
合约简称、合约编码、交易代码、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合约单位、行权价格、行权方式、交割方式等。
4、期权合约的到期日、最后交易日、行权日是什么时间?
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该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本所休市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同其到期日;到期日提前或者顺延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随之调整。
五、上市与挂牌
1、合约标的除权、除息的,期权合约的合约单位、行权价格如何调整?
新合约单位=[原合约单位(1+流通股份实际变动比例)除权(息)前一日合约标的收盘价]/[(除权(息)前一日合约标的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实际变动比例]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原合约单位/新合约单位
调整后的合约单位,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小数,合约标的为股票的,保留两位小数,合约标的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保留3位小数。
六、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用语含义:
(1)日均波动幅度,指一段时间内合约标的或者基准指数最高价与最低价之差对最低价的比值的日均值。
(2)基准指数,指上证综合指数。
(3)合约品种,指具有相同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的集合。
(4)合约类型,指期权合约的权利类型,包括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两种类型。
(5)认购期权,指买方可以在特定日期按照特定价格买入约定数量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
(6)认沽期权,指买方可以在特定日期按照特定价格卖出约定数量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
(7)期权买方,指持有期权合约权利仓的投资者。
(8)期权卖方,指持有期权合约义务仓的投资者。
(9)权利仓,指期权合约买入开仓形成的持仓。
(10)义务仓,指期权合约卖出开仓及备兑开仓形成的持仓。
(11)行权价格,指期权合约规定的、在期权买方行权时买入、卖出合约标的的交易价格。
(12)行权价格间距,指基于同一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相邻两个行权价格的差值。
(13)实值合约,指行权价格低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认购期权,以及行权价格高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认沽期权。
(14)虚值合约,指行权价格高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认购期权,以及行权价格低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认沽期权。
(15)平值合约,指行权价格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一致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16)合约单位,指单张合约对应的合约标的的数量。
(17)到期月份,指期权合约期限届满的月份。
(18)权利金,指期权买方向卖方支付的用于购买期权合约的对价。
(19)结算准备金,指结算参与人存入保证金账户,用于期权交易结算且未被占用的保证金。
(20)维持保证金,指结算参与人存入保证金账户,用于担保合约履行且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21)开仓保证金,指本所对每笔卖出开仓申报实时计算并对有效卖出开仓申报实时扣减的保证金日间额度。
(22)备兑开仓,指投资者提前锁定足额合约标的作为将来行权交割所应交付的证券,并据此卖出相应数量的认购期权。
(23)备兑备用证券,指投资者证券账户中被提交用于备兑开仓且被本所日间锁定的合约标的。
(24)备兑证券,指投资者证券账户中已被实际用于备兑开仓并被中国结算进行备兑交割锁定的合约标的。
(25)保证金开仓,指投资者使用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卖出认购期权或者认沽期权。
(26)普通限价申报,指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期权合约,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期权合约。普通限价申报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27)市价剩余转限价申报,指按市场可执行的最优价格买卖期权合约,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格转为普通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报价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
(28)市价剩余撤销申报,指按市场可执行的最优价格买卖期权合约,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29)全额即时限价申报,指按限定的价格或者优于限定的价格买卖期权合约,所申报的数量如不能立即全部成交则自动全部撤销。
(30)全额即时市价申报,指按市场可执行的最优价格买卖期权合约,所申报的数量如不能立即全部成交则自动全部撤销。
(31)平仓,指投资者进行反向交易以了结所持有的合约。
(32)成交量,指同一期权合约单边买入或者卖出的成交数量。单边买入成交数量是指同一期权合约买入开仓、买入平仓和备兑平仓的成交数量之和,单边卖出成交数量是指卖出开仓、卖出平仓和备兑开仓的成交数量之和。
(33)行权指派,指中国结算根据业务规则,从持有期权合约义务仓的合约账户中指定实际需要履行行权义务的特定合约账户。
(34)协议行权服务,指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期权经纪合同的约定,对客户合约账户内持有的达到约定条件的期权合约为客户提出行权申报的服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
一、《期权交易规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期权经营机构按照规定,尽快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
二、关于期权合约停牌期间继续接受申报并于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将待完成相关技术开发和测试后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三、关于期权经营机构利用自有证券完成经纪业务中的行权交割义务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四、关于组合策略(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将待完成相关技术开发和测试后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五、关于证券保证金(第一百二十六条至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暂不实施,本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此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一、《风控办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期权经营机构按照规定,尽快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
二、关于组合策略(第二章第四节)的规定,将待完成相关技术开发和测试后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三、关于证券保证金(第二章第五节)的规定暂不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此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
一、《做市商指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考虑到市场及相关机构业务技术准备情况,《做市商指引》中关于投资者询价及做市商提供双边回应报价(第三条第二项、第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所受理做市申请材料的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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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经理人 回复:

您好,需要有相关模拟交易经验,并通过交易所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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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开户-易经理 回复:

你好,这是需要你有一定的交易经验和至少50万资金的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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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啦-3级理财达人 回复:

你好开户条件要50万资金,然后两融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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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啦-6级理财达人 回复:

你好:
开户条件:资金大于50万
规则:T 0交易模式,双向交易,保证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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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车不动 回复: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三)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六)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