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讲在国内没有所谓“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只有“股份”。比如一个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一千万元人民币,即可分为一千万股该公司的股份,不同的自然人或其他法人按注资的多少分获该公司相应股的股份。而国内的可买卖的股份,特指通过证券交易所发行并交易担保的股份,所以,该公司要以“股票”名义进行买卖,必须先申请,获得批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即公开发行的股票,该公司也被称为“上市公司”)。而如果把上市公司的未流通股份,称为“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虽然不全面的(种类太多不细说了),尚可理解,而把未获得“上市公司”的股份,称之为“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就是指鹿为马了,说欺骗也可以,这种股份的交易不属于“股票买卖”,一切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