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文件编制——申报——受理与核准——会签(人行、证监会)——发行信息披露——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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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期吐信 回复:
国家发改委网站披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简化企业债券申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宣布简化企业债申报程序,同时允许企业债资金适度灵活使用,被业内解读为“为企业债松绑”。《意见》在简化申报程序方面做出多项改变,《意见》规定,地方企业可直接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交企业债券申报材料,抄送地市级、县级发展改革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转报。在申报材料方面,企业债券申报不再要求提供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预审意见,募集说明书摘要、地方政府关于同意企业发债文件、主承销商自查报告等材料,改为要求发行人对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收费权等与债券偿债直接有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公示,纳入信用记录事项,并由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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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竹道长 回复:
你好,企业债券申报不再要求提供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预审意见,募集说明书摘要、地方政府关于同意企业发债文件、主承销商自查报告等材料,改为要求发行人对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收费权等与债券偿债直接有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公示,纳入信用记录事项,并由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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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大郎 回复:
企业债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窄。发行条件1、发债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企业债发行定向宽松 保障房债券逆势放量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3、发债用于技改项目的,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30%;用于基建项目的不超过20%。4、取得公司董事会或市国资委同意申请发行债券的决定。利率水平 市场招标(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发行的10年期利率一般在4.2%-4.8%之间债券期限 一般为5年以上,以10年和20年居多付息方式 一年一次发行规模(相互占用额度) 不超过净资产40%,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60%,不低于10亿元发行对象 境内机构均可购买(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