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的定价机制调整成什么样了?

目前还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还在逐步的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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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民老六 回复:

2 0 0 4年 1 2 月 7 E t 证监会发布《 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 行询 价制度若干 问题的通知》 ( 以下简称 《 通知》 ) , 规定 自2 0 0 5 年 1 月 1日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询价制 的实质就是累计 投标 询价制度 , 市场化方式 确定价格 , 政府不对价格进行 管制 。证监会重新启动 I P O定价制度 的市场化改革是基于对股票市场成熟状况的判断 : 证券投资基 金等机构投资 者实力显著增加 , 机构投资者 的定价分析 能力和参与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的意愿不断增强 , 在市 场中的地位 和作用 日 益 突出。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 票中引入 向机构投资者询价机制的条件基本 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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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豆粕 回复:

国的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改革是最能够体现我国证券市场巨变的一个改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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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部小高 回复:

这次发布的新规则包括:修订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章草案,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上述四项规章和意见自2015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共收到100多份书面意见和建议。证监会采纳了完善弃购股份处理的建议,完善现有报价剔除机制的建议,强化独立性和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的建议,完善摊薄即期回报补偿机制信息披露要求的建议。  按照新规定,投资者弃购的股份将允许承销商按事先公布的原则,配售给其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规定若最高申报价格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剔除比例可以少于10%,避免出现相同报价中部分投资者被剔除的不公平情形。  证监会还在修订后的招股说明书准则中,增加并细化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增加了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参数设置、计算过程等披露要求。在主板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准则中,明确了保荐机构先行赔付承诺及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要求。  证监会表示,本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是在核准制下,为配合重启新股发行推出的改革措施,虽然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精神,但不是开始实施注册制。此前因市场异常波动而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已完成新股发行。  对于普通股民而言,其中最感兴趣的一条是:从今以后打新股就不用先交钱了。  按以前的老办法,小散户往往由于炒股的资金量较小,每逢打新股时,要么得先卖掉手中的股票,要么资金安排不过来就干脆放弃了大好机会。然而,天下人都知道,新股有暴利,打中新股就等于中一个大奖。  另外,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以后打新股无需冻结资金,确定中签后再交钱,这将大大缓解市场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