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也称为涨跌停板制度,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此处与股票不一样,股票的涨跌停板是以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基准的。因此,计算期货涨跌停板之前先要搞清楚结算价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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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啦-1级期货达人 回复:
你好,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就是指每日的涨跌停板,中国目前是10%,股票开户全程免费的,在线开户更享受万分之2.5的佣金,7*24小时在线开户,无需排队,不耽误工作,祝您投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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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风控专员 回复: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在国外发达股票市场,当股票市场发生巨大波动时,个别股票的涨跌停板限制才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