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计量日的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是否合理?

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处于长期的停牌不可交易的状态,计量日没有收盘价,那么以计量日的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是不合理的。需要参考同类可交易状态的资产来进行估值。